(ICT)关于征集2015年度中国-韩国联合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科技主管部门:
   为支持中国与韩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我国与韩国签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及部门合作协议,现征集2015年度中韩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一、项目类型和重点支持领域
   经中国科技部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商定,2015年度中韩联合研究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为生物工程、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移动通信与全球定位;高强度纳米结构材料技术。中韩双方共同支持5-6个项目。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中方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中外合作双方应已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申请时需由国内外双方分别向各自国家主管部门申报,单方面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
   中韩联合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申报与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建议书,请按照附件1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2.双方针对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协议等材料。
    3.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所有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请按照“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设置文件名。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其中附件2只需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推荐部门。
   项目推荐部门一般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门。
   由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后,请寄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信封上请标注“申请2015政府间项目-韩国-项目类型”。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yfd@cstec.org.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设为“申报2015年项目-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下午5点,纸质版以材料寄出邮戳为准,电子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恕不予受理。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我司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程序进行项目评审。一般情况下,5-9月为战略评审与技术评审期,10月将与外方共同确定资助的项目。
   同等情况下,国合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六、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王夏、滕洪胜
   纸质版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电子版提交邮箱:yfd@cstec.org.cn
   咨询电话:010-68512070、68598204
   韩方联系人:
   韩国研究财团国际合作中心亚洲组A Young,  Cho研究员
   电话: +82-2-3460-5704   传真: +82-2-3460-5709
    E-mail: ay45@nrf.re.kr
   
   附件:
    1.项目建议书(请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         
    2.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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