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完善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笔者29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该厅提出15条措施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求从提高认识、保障用地、加快用地报批、推进“三旧”改造、节约集约用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稳增长用地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用好用足政策弹性空间,凡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机场等交通基础项目以及纳入省和地级以上市重点项目计划、专项规划的水利项目,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占用基本农田的可以从多划的基本农田中扣除,按占用一般耕地办理用地手续;凡省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矿山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由省安排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产业转移园区、粤东西北城市扩容提质、重大平台、重点领域、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等,由省、市共同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一般项目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用地解决。

《通知》强调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用地报批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转报省政府。在审核用地预审和报批时,增加《耕地占补平衡分析表》作为用地材料,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同时,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利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使用政策,将调整出来的用地指标重点用于支持和保障产业转移园、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还透露,今年起,在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将同步下达各市年度“三旧”改造任务,并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成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确保全省2020年实施“三旧”改造面积达到100万亩。

据悉,从7月1日起,省国土资源厅为提高用地审批效率,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将下放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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