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14年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实施。该办法的目的是,对2013年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已在萝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014年企业扩大生产进行扶持。据悉,今年产值达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者最高可获1500万元扶持资金。
今年成长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老总可奖3万元
记者注意到,《办法》支持2013年统计已在萝岗区的现有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参照其2014年实缴堤围防护费的一定比例进行扶持。对2014年产值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工业企业,分三档进行扶持。一家企业同时达到三档扶持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三档扶持,扶持金额相加不超过1500万元。
同时,《办法》鼓励现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扩大生产。对2013年及以前已在萝岗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013年登记在册为规模以下且2014年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共1名,授予其萝岗区“年度成长贡献奖”,一次性给予获奖者3万元人民币奖励。
此外,《办法》鼓励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增加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式在原有地块和厂房上增加建筑面积,扩大生产(根据相关规定,工业企业在原有地块和厂房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的,不需再额外缴纳土地出让金)。由萝岗区经济发展局推荐增资扩产项目上区重大项目评审会议,经管委会、萝岗区政府审定并印发会议纪要后,萝岗区内相关部门对该增资扩产项目的规划、建设及验收给予“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和投产。
重点工业企业员工子女上学可走绿色通道
《办法》的另一亮点则是,给予现有重点工业企业人员奖励扶持。据了解,对2013年及以前已在萝岗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点工业企业高管,萝岗区将授予“鼓励奖”或“突出贡献奖”,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这里所指的企业高管,包括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级别)、生产主管、进出口主管、销售主管、财务主管、政府事务主管、行政主管、技术主管等,奖励名单由企业自行决定。
那么,什么类型的企业高管才能获得奖励?《办法》明确,企业需同时达到三个条件,其高级管理人员才可获得奖励:首先,2014年产值3亿元以上(不含3亿元);其次,2014产销率达80%以上(不含80%);再次,2014年产值比2013年增长达到奖励标准所列标准。
奖励标准怎样?按照规定,根据企业产值规模及增长贡献授予萝岗区企业高管“鼓励奖”和“突出贡献奖”,“鼓励奖”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突出贡献奖”给予每人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鼓励奖”和“突出贡献奖”不可同时兼得。
此外,《办法》还明确,优先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员工住宿。萝岗区统一规划建设员工宿舍,优先提供给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员工居住。同时,对萝岗区经济贡献较大的企业,其员工子女入读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萝岗区教育部门给予其相关便利和绿色通道。(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