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户籍 终身补贴标准200元~3500元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

广东实施新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

本报讯(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粤仁宣)近日,广东省出台实施《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明确自2014年5月1日起,广东打破省内省外、城乡户籍限制,实施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鉴定过程、补贴申报审核、专项资金拨付全程网上监管。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实施结果导向的培训补贴制度。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主要依据。享受省财政补贴的培训项目目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补贴标准依据市场需求、技术含量、工种级别和培训成本细分为7大类22档,具体额度从200元至3500元不等。

补贴对象也实施城乡统筹。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在粤务工的城乡劳动者,以及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不分户籍和来源地,同等享受政府补贴培训。本省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还可享受500元生活费补贴。

补贴待遇还可以多次享受。劳动者只要每提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可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通知》规定,劳动者个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须在获得资格证书后一年内,先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再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获得补贴指标即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应先与培训所在地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培训协议,确定补贴指标人数,才可组织培训和按规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补贴发放实施直补个人与补助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相结合的模式,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按规定开展培训,个人自主参训或自学,同等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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