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承担编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与综合试点申报书项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商务部拟于近期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我市是国家中心城市,国内贸易发达,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将全力做好试点申报工作,力争纳入试点,争取国家和省更多资源支持我市国际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现我委拟邀请具备条件的机构承担试点申报书编制工作,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4年7月30日上午8:30至2014年8月5日17:30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熟悉广州市商贸流通经济发展情况,具备较全面的商贸流通经济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有承担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蓝皮书或其他相关重大课题经验。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工作经费
       (一)委托事项内容:在2014年8月底前提交广州市国内流通贸易体制改革与综合试点申报书,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广州市城市基本情况、流通业发展基本情况,广州试点条件,在商务部拟定的7项改革任务中:1.建立健全国内贸易流通法制体系。2.改革创新国内贸易流通管理体制。3.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企业改革。4.完善商品产销体系。5.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6.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7.创新流通发展模式,选取广州市能够重点突破的1-2项任务可行性分析,试点工作安排,试点工作资金来源和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有意参与编写工作的单位需提交项目意向书(一式4份,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思路、工作团队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名单、提交结果及形式、提交结果时间、经费使用、研究成果质量承诺等)。
       (三)工作经费:
本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意向书提交要求及地址:
       有意参与的机构请按照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光盘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在2014年8月6日下班前提交至广州市经贸委市场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713室)收,邮政编码:510032。
       五、联系人:张女士,咨询电话:020-83123959(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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