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定位。 

工程实验室是连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工程技术开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实验室旨在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的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致力于突破产业链关键节点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一)高端新型电子信息。 

1.云计算信息安全。 

围绕云计算与大数据领域面临的信息安全实际需求,构建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开展高性能异常流量检测和清洗、云操作系统安全加固和虚拟机安全管理、高速安全存储、大数据平台安全管理与分析等关键技术(产品)开发,提升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领域信息安全技术防控水平。 

2.食品药品物联监控技术。 

面向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需求,构建基于物联网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控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追溯关键共性技术、技术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支撑一批安全监控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控能力和水平。 

(二)生物技术。 

1.海洋生物。 

围绕建设海洋强省战略,建设海洋生物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一批防治重大疾病的海洋生物药物和新型海洋生物制品,推进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研究和利用。 

2.生物育种。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建设生物育种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验证平台,推动优质、高产、高效、多抗的畜禽和水产新品种研发、培育及推广应用,发展畜禽及特种动物快速选种及生物工程、快速繁殖,开展动物和水产品重大疫病预防控制。 

(三)环保产业。 

1.环保技术与生态修复。 

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需求,建设环保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污水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生态修复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研发燃料清洁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高效、稳定、安全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设备,以及新型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及设备,提高我省环保装备产业水平。 

2.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面向循环经济建设需求,构建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应用试验平台,开展城市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固体废弃物等循环利用技术,废旧电子电器、电池等产品拆解回收装备关键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以及生物质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我省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高端装备制造。 

1. 3D打印技术与应用。 

面向生物医药、工业设计、模具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建立增材制造(3D打印)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平台,开展增材制造用材料、装备,以及设计和控制软件、应用集成等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协同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并初步形成开展全面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和产业化条件。 

2.智能制造。 

面向汽车、家电、医药、石化等制造行业,建设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试验平台,研发工业机器人结构设计、自动控制、环境感觉、减速器等关键技术,形成工业机器人规模化生产能力;开展面向生产线的高速、实时无线测控网络与互操作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构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生产线提供支撑。 

(五)新材料。 

1.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 

围绕我省电子信息、新能源、半导体照明、汽车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推动高性能合成树脂、高档合成纤维、塑料合金,以及OLED有机发光材料、非硅系半导体光伏材料、光学硅胶、工程塑料(ABS)、有机玻璃(PMMA)等合成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2.新型稀土功能材料。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关键功能材料的重大需求,建设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提高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储能材料的产业化水平,推进稀土材料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 

三、申报管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以行业龙头或创新优势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合作建设。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2.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3.拟申请实验室已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领域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原则上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原则上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本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申报项目需经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或经省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国家创新型城市可推荐不超过5个,其他地级市及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经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于9月30日前将联合推荐文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项目书面申请报告(含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有关附件)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直项目经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参照地市要求直接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批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将批复开展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4年8月19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曲延军,020-83133108,  省财政厅工贸处:赵行旺,020-831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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