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增量发展混合制第一单 花落广东省交通集团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深读广东推进国企改革

羊城晚报记者 吴海飞

8月18日,广东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8月19日,清远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增资扩股签约仪式,组建交通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公司——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省交通集团“混合制”再下一城,成为广东颁布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后的省属国企、地方国企与管理层共同持股,积极围绕增量发展混合制的最新案例。

近年来,省汽运集团先后与肇庆、阳江、梅州、佛山、增城、河源等多个地市开展省市企业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造成果显著。

双方此次合作采用现金增资扩股方式进行,省汽运集团、清远交建、粤运交通技术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清远粤运管理层四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扩股,成立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远粤运公司股权比例为:省汽运集团持有51%的股权、清远交建公司持有30%股权、粤运交通技术服务公司持有10.75%的股权,清远粤运公司管理层持有8.25%的股权。其中,清远交运30%的股权作价1.29亿元,其余三方出资3亿元。

省汽运集团成立于1997年,是广东省交通集团控股的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粤、港、澳及跨省汽车客货运输为主业。自2003年以来,省汽运集团先后并购整合了肇庆、阳江、梅州、河源、增城、佛山、三水等地市的公交运输资源,并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构建省属企业、地方国资、企业管理层和骨干共同出资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使省汽运集团快速发展,一举成为广东省道路运输行业龙头。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发布的2014年“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中,省汽运集团名列全国第三。

粤运交通董事长禤宗民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后续省汽运集团将继续把“省市合作”、多方参与的混合所有制模式向广东省其余地级市复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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