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4年广州市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各总部企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服务总部企业,展示我市总部企业营销人员的营销技能,发现营销人才,加快培养一支与总部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营销人才队伍,经过前期准备,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联合广东营销学会举办“2014年广州市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49-10

二、 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广东营销学会

三、 活动安排

(一)竞赛宗旨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广东经济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根据穗人社函[2014] 364号文件统一部署要求举办本届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

(二)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即可参赛。

1.持有高级工证书(助理营销师)的企业在职员工;年满24周岁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由企业推荐可以参赛。

2.年满24周岁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含8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由企业推荐可以参赛。

(三)竞赛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报名阶段

报名截止时间:2013830

2.第二阶段:赛前培训、初赛、复赛和决赛

1)赛前培训

时间:20149月上旬,培训时间3天。

内容:营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等

2)初赛

时间:20149

内容:营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综合竞赛

形式:所有符合参赛选手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复赛

时间:201410月上旬交策划方案,10月中旬答辩。

内容:本次复赛内容为撰写《营销策划方案》和现场答辩

形式:现场答辩

4.决赛

时间:201410月下旬(暂定)

*具体竞赛安排时间地点等细则详见大赛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以上(含三级)举办的技能竞赛,竞赛人数为50人(含50人)以上的市级二类竞赛中获得总成绩前5名者,由广州市人社局授予“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广州市总工会授予“广州市技术创新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组织命题,参赛选手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缴交鉴定费用(600/人),由广州市人社局核发营销师二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晋升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得“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申请晋升为高级技师;并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缴交鉴定费用(700/人),由广州市人社局核发营销师一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

(一)线下统一报名。参赛者填写报名表格及其他报名所需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报名时参赛选手提交如下材料:

1.纸质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推荐参赛证明一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及纸质相片4张(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

电子照片规格:详见附件《一体化证书数码相片要求》

提交说明:纸质相片背后写上单位及选手姓名,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同时将电子照片发邮件到协会秘书处,用于办理相关证件。电子邮箱:gzhea@vip.163.com(主题格式:参赛姓名+营销师参赛照片)。

(三)报名时间:2014830日前截止报名。请在829日前将报名表发回协会秘书处gzhea@vip.163.com

六、大赛费用

(一)报名费用:380/

为了提高参赛选手的理论水平,大赛组委会将委托专业的培训机构为参赛者提供有偿培训服务(1800)

(二)大赛汇款专用账号

户名:广东营销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黄华路支行

账号:3602072519200064284 

(汇款时注明:姓名+营销师参赛费,汇款底单以电子文件发gzhea@vip.163.com确认)

七、联系人

联系人:叶馨

  话:020-66311548

  真:020-66311543

  箱:gzhea@vip.163.com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七号大院广东软件大厦605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推荐参赛证明;

      3.一体化证书数码相片要求。

 

 

 

 

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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