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知识产权为创新保驾护航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广州全力构建知识产权系统 司法、学术、平台、园区“四合一”全方位规划组合发力高校知识产权学院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知识产权类案件设立专门法院,对于广州打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广州在知识产权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交易平台、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司法审判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同时也面临不少困境。未来,这几方面如何形成合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从而惠及创新体制,驱动产业发展?本期学术沙龙予以关注。

进展: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实际上,2012年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广州在推进知识产权方面,从人才培养、司法实践到平台交易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次专门法院要成立的消息一出,司法界、学术界纷纷认为这是利好之举。

10年前暨大已建知识产权学院

早在2004年,以中国加入WTO为契机,华南地区第一个专门培养知识产权研究人才的学院在暨南大学成立。其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也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为广州知识产权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环境营造,提供了支持。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表示,全国人大这次通过在广州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可以看出国家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视。她更认为,眼下是广州的好机会:“是时候把广州整个知识产权系统运行起来了。”

通过交易增值鼓励创新

另外,在知识产权贸易方面,广州也踏上了探索之路。刚挂牌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就是一个例子。参与这个交易平台构建的广州市版权中心主任肖东说:“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增值,只有有了更多的价值,才能鼓励创新。”肖东还表示,目前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计划以“平台+园区”的模式运作,与上海、北京目前拥有的交易平台以展会、实物交易等形式不同,“我们会更侧重平台的搭建。平台搭建的目的首先是让大家知道知识产权是可以交易、需要交易而且有地方可以交易的。其次,我们希望拓宽知识产权的评估、融资、托管、交易等方面的工作。比如在规划中,与广州民间金融街形成合作,平台以第三方形式对某些版权进行评估,协助其融资行为的顺利进行。”除了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以外,2013年,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就推出知识产权交易板块,成为全国首家推出知识产权类股权交易服务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这些平台,为广州知识产权市场化的方向提供了思路。

广州审案量占全国1/10

如果说广州的知识产权平台交易正在探索,那么,司法实践方面可谓上了轨道。1994年成立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20年以来审理的案件众多,广州受理和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约占同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1/10。近年来,广州还在基层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针对“案多人少”的现状,市中院知产庭在拓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方面,实施了不少举措。除了引导调解,还积极建立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市中院知产庭的黎炽森认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的优势,鼓励设立民间调解机构。”据了解,在市中院的支持下,广州市版权协会已成立了广州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的调解机构也正在筹备中。

已有国家级示范区

除了学术、交易平台、司法实践以外,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授予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称号。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已落户开发区并投入运营。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集聚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等服务机构和平台也已落户知识城。

可见,身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广州,正在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打造多维度、全方位的规划。

难点:平台成长慢 侵权易重复

尽管广州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一定基础,但良好系统构建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参与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已十多年的徐院长说道,目前人才培养与行业输送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知识产权学院的毕业生去法院工作是最对口的。但是,因为法院的行政考核指标等原因,很多毕业生到法院工作两三年,就会转行,有一定程度的人才流失。”近几年,随着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知识产权学院的毕业生也在探索对口的就业方式,包括在银行业从事知识产权的融资、商标代理等工作。

版权人与平台互信急需建立

刚刚起步的交易平台同样面临着一些待解的难题。由于国内知识产权的交易并不如美国、日本那般发达、成熟,已有的模板又更偏向实物交易,使定位更加全球化、侧重线上交易的“国家版权贸易平台”需要一个较长的成长过程。肖东说:“技术上的问题相对好解决,但是版权人与平台之间的互信是我们急需建立的,这个培育的过程也许很漫长,不但需要政府的重视,提供资金与政策的支持,还需要版权持有人和产业方面的有良好的心态。”但是,肖东认为,知识产权交易之所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源于目前知识产权对于产业价值的贡献还太少。

在司法实践方面,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案件代理的广东中显律师事务所律师舒东说,目前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工商、质监部门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实践中几乎无法制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持续,而且判决的赔偿金在近年来逐步走低,也让维权工作进展缓慢。

法院强化“以保促用”

市中院知产庭方面表示,在知识产权案件量越来越多的现状下,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从治本的角度去处理案件。

“有时候即便是结了案,知识产权人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但是难以形成长期的经济收益,也体现不出对社会和产业发展的真正价值。”黎炽森介绍,因此,市中院知产庭在司法实践中强化了“以保促用”的审判理念。

“通过庭审,我们发现一些知识产权人本身具有创新意识但缺乏生产、销售理念,而侵权人却有优秀的产业思维。于是在案后,我们通过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契合点,让双方从对抗走向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可见,知识产权案件中,赔偿并非最终目的,如何通过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来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才是司法实践的意义。

谈到知识产权的司法审判上的问题,徐认为近年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数量虽然越来越多,但司法体制上变化不大,“只有当知识产权系统灵活高效地运行起来,这方面的诉讼才会慢慢减少,渐趋平稳。这也证明了知识产权法院独立出来的必要性。”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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