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广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

各区经贸部门、主管单位、老字号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国家商务部“振兴老字号工程”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广州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引导广州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继广州市政府开展第一批“广州老字号”认定工作后,我会在广州市经贸委、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方志办公室、文史馆、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等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已评选出五批共107家“广州老字号”。为进一步扩大“广州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2014年度的评定工作目前已正式展开。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区经贸部门、旅游局及主管单位或协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积极参与,准时申报,并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旅游局、主管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等协助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2月
二、认定对象范围
       历史悠久,创立达50年以上,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广州地方特色,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品牌的、广州市区域内属地的企业(或组织)。
三、组织申报
       请各相关单位登录广州经贸网“政府信息公开——通知”(网址:http://www.gzii.gov.cn/)专栏下载或广州老字号协会官网(网址:http://www.gzlzh.com.cn)或新浪官方微博链接下载,根据《“广州老字号”认定办法》的有关精神,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交所属各区经贸部门、上级主管单位等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11月1日前报送我会。
四、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020)81868993;谢小姐,18925101875;邓小姐,18925101876;传真:(020)81308473;协会咨询QQ: 2354429115;电子邮箱:Lzhxh@163.com;地址:广州荔湾区光复中路199号三楼。
附件:
1、“广州老字号”认定办法
2、申报“广州老字号”企业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3、“广州老字号”申报书

广州老字号协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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