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由商务部发布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门槛大幅降低,未来企业对外投资99%的项目只需要备案,仅1%需要核准。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3年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对外投资额超过1000亿美元。据称在未来3年内,中国的对外投资将超过吸引外资。
虽然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方式正快速从商品输出转向资本输出,但目前中国尚没有一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的正式法律,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在制定“中国对外投资法”,但《中国经营报》记者未能从上述两部委获悉具体进展。而目前规范对外投资的各类文件,出自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和国资委等多个部门。
资本崛起
在近期举办的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座谈会上,中国建材联合会会长乔龙德表示,建材企业的“走出去”已经过了产品出口、网点式“走出去”、成套技术装备和工程总承包“走出去”三个阶段,现在迎来了资本“走出去”的时机。
据了解,2013年中国的境外投资额超过了1000亿美元,居世界第三,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对外投资存量达6136亿美元,全球排名从2011年第17位上升至2013年的第11位。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处长班永陟表示,在可预见的两三年内,中国的对外投资将超过吸引外资。
对此,联合国贸发组织(UNCTAD)的预测更乐观,该组织今年6月24日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称,中国对外投资(包括金融领域投资)将很可能在今年超过吸引外资的规模,中国有可能跻身净对外投资国。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全年吸引外资达1239亿美元,上年增长2.3%,居全球第二位。
近年,中国企业“走出去”最吸引目光的是对海外油气、矿产企业的并购,每年国内各类能源、资源类会议都会吸引大量来自非洲、北美、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推介项目。
不过,随着中国国内形势的变化,现在“走出去”的资本已经扩展至各个行业和领域,其中对“走出去”表现急迫的是那些在国内产能严重过剩、短期内难以开拓新市场的行业。
乔龙德对记者表示,建材工业发展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推动关联性很大,2013年中国固定资产增速减缓到19.6%,2014年以来,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持续放缓,上半年为17.3%,比上年同期下降2.8个百分点。
“尤其是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仅增长12.7%,这对于下半年及明后年经济增长将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对于对固定资产投资关联度较大的建材工业来说,影响将会更大一些。”乔龙德说,虽然中西部铁路、城市管网、棚户区改造、水利、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等有利于民生工程的继续开展,以及十八大后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出台实施,仍会对建材工业增长提供支撑,但从根本上来说固定资产投资不会更多地投向产能过剩的行业,这对我国建材工业的发展从根子上提出了必须迅速转到境外去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认为,中国的对外投资未来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美国退出量化宽松,资本回流美国,为中国资本进入新兴经济体提供了机会,“我一直都在说,美元从哪里撤退,人民币就要挺进哪里,只要我们的商品流向哪里,我们的金融就要挺进哪里。”
政策松绑
10月6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对外投资管理由原来的全面核准改为“备案为主、核准为辅”,受访的企业认为这是国家对企业资本输出的一种支持。
实际上,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视来自更高的层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企业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
随后商务部即启动了对《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原先的规定发布于2009年。据了解,2009年之后,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每年增长率在20%~30%。
据了解,截至2013年中国在海外投资的企业数是25000多家,遍布184个国家。“只要是有一定发展水平和机遇的国家都有中国的企业投资,中国企业现在是从政府推动走出去,到现在是企业主动走出去。”班永陟说。
班永陟表示,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要求企业对国际环境作出迅速的反应,这就要求扩大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按照《办法》规定,除了明确需要核准的外,其他的都只需要备案,二者比例为1:99。
据了解,需要核准的投资项目主要牵涉两类情况:敏感国家、敏感行业。敏感国家指未建交国家、联合国制裁的国家,涉及37个国家;敏感行业也分两种情况:一是限制出口的基础产品的目录,二是涉及一国以上的利益,比如跨境水资源的开发。
统一规范待建立
虽然国家对境外投资持鼓励的态度,但在具体的管理方面,尚有滞后。据了解,目前中国尚没有一部关于境外投资的正式法律,各个管理部门各自出台自己的规定和文件。比如,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外汇局制定了《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徐洪才认为,各部门自己制定的“规定”“办法”等管理办法,只管核准(备案),不管责任,对对外投资涉及的市场准入、税收、企业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导致境外投资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早在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原局长洪可柱就提交了“加快研究制定《中国对外投资法》,支持中国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提案。但官方层面一直没有关于立法的相关消息。
2013年6月,媒体引用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副司长陈润云的话称,“商务部正在与发改委酝酿出台‘海外投资法’,主要是规范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鼓励良性竞争保护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权益。”同样,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证实。
10月10日,记者分别致函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咨询境外投资相关法律的制定推进情况,未获得回复。
除了“中国对外投资法”,洪可柱还提出亟须制定“海外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海外投资公司法”“海外投资保险法”“对外援助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