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每年拟投500万扶持专业市场改造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越秀区商务局草拟了《越秀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越秀区将从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推动越秀区专业市场升级改造,但所有扶持项目单个项目扶助封顶均为50万元。

其中,支持专业市场加强展示、物流、网络、商业配套、消防设施等设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商业氛围,打造展贸中心、品牌孵化中心、专业市场电商孵化基地等一批总部型、展贸式、电商化现代专业市场。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30%;单个项目封顶50万元。

在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发展补贴方面,办法支持楼宇物业管理方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完善配套措施、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引进一批拥有自主开发团队、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与生命力的电商企业,打造专业市场电子商务集聚园区。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30%;单个项目封顶50万元。

同时,办法提出,支持专业市场开展仓储物流外迁,加快推进专业市场仓储功能向城市外围地区转移,减少专业市场对中心城区交通、环境和消防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

此外,获得财政补贴的专业市场转型升级项目也要接受严格监督。办法称,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当于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实施完毕,接受项目验收并配合授权中介组织或审计部门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实。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自区商务局下达通知后三个月内,应当将全部扶持资金如数缴回。区商务局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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