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生产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穗工信函〔2015〕462号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市主要领导关于鼓励制造企业在做大做强制造主业的同时,转型发展生产服务业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经信〔2014〕491号)的有关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进100家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服务业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制造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制造企业在做大做强制造主业的同时,分离转型发展生产服务业实施主辅分离,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协调发展,请你们在全面摸查辖区内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造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重点推进工作计划。摸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制造业分离生产服务业重点发展方向
     (一)研发设计。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特别是具有较大规模、较多科技研发业务或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的行业龙头企业,将具有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环保功能的内设服务部门,组建成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型企业,以充分发挥其人才集聚和技术领先优势,在为自身制造业发展服务的同时,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贸易营销。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特别是原材料采购量或产品销售量大,从事国内外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内部采购与销售资源,成立独立核算的贸易营销公司,大力发展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国际贸易等业务,形成集中采购、销售格局。
      (三)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特别是品牌影响力大、产品竞争力强,适合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上销售的制造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公司,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大力发展网上定制、线上线下互动模式,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
     (四)现代物流。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特别是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仓储、运输等物流能力的大型企业,投资组建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利用自有仓库、车辆,并整合社会资源,在满足自身制造业发展需求的同时,发展社会化第三方物流服务;强化供应链管理理念,推动供应链设计、供应链物流发展,着力提升面向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
     (五)其他专业配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将检验检测、安装维护、检验检测、技术认证、售后服务和教育培训等专业配套服务剥离,大力发展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配套服务,整合资源,组建独立经营并能兼顾社会化服务的生产服务业企业。
     二、摸查及报送要求
     (一)摸查现状。各单位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生产服务业发展重点方向,对辖区内制造业企业开展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服务业情况进行摸查,重点摸查在实施主辅分离方面起步较早、,已剥离相关服务环节业务、,成立独立核算生产服务业企业,并取得一定发展成效的制造业企业情况成效;。
     (二)提出下一步重点推进分离生产服务业企业名单。各单位要梳理辖区内有积极意愿、具备剥离生产服务业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情况相关服务环节有良好社会化服务需求和发展前景,具备条件剥离业务并组件独立核算生产服务业企业的制造业企业,梳理相关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推进分离生产服务业的制造业企业名单,填报《广州市生产服务业发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委网站(www.gzii.gov.cn)下载),于7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mwcywlc@gz.gov.cn。其中,越秀、海珠、荔湾区报送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其他各区原则上不少于8家。填报《广州市生产服务业发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委网站(www.gzii.gov.cn)下载),于7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mwcywlc@gz.gov.cn。越秀、海珠、荔湾区报送生产服务业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其他各区原则上不少于8家。


 

附件:关于报送生产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郭楚涛,电话:83123880,传真:83123981,邮箱:jmwcywlc@gz.gov.cn)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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