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7日
各总部企业:
为配合广东省有关领导出访,加强与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经贸交流与合作,广东省商务厅将于9月份组织经贸代表团赴上述国家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工作委托,组织相关企业参会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经贸交流活动,现将省商务厅有关通知转发给贵单位。参会企业请按要求填妥相关附件,并于8月21日前发送至我会邮箱:gzhea@vip.163.com。
联系人:宋鹏程,电话:020-29886397, 传真:020-66311543 , 邮 箱:gzhea@vip.163.com。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赴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5]196号);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经贸交流活动组团及组织签约项目工作的补充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5]271号);
3、参会企业报名表;
4、拟签约项目情况表(一)和(二);
5、现场签约项目中外方代表报名表;
6、企业名录。
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