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5〕196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19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198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233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236号)等通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1197号文的相关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 月17日下午5点,1198号、1233号和1236号文的相关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下午5点。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下午5点(1197号文的相关项目)、9月30日下午5点(1198号、1233号和1236号文的相关项目),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相关截止日上午9点前,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为我委审核推荐工作预留一定时间。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如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收集项目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于10月12日前将书面申报书分送我委相关处室。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关于1197号文项目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由交流合作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麦胜文,联系电话:83124168。
(二)关于1198号文相关项目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1.专题一至二十八,以及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的项目,由高新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雷超旭,联系电话:83124032。
2.专题二十九至三十二的项目,由农社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莫雪华,联系电话:83124045。
(三)关于1233号文相关项目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1.专题一、二的项目,由高新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雷超旭、翟尧杰,联系电话:83124032、83124031。
2.专题三、四的项目,由农社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莫雪华,联系电话:83124045。
3. 专题五至八的项目,由科服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何国钧,联系电话:83124052。
4. 专题九、十的项目,由合作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麦胜文,联系电话: 83124168。
5. 专题十一至十九、二十一的项目,由法规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林晓燕、朱海陵,联系电话:83124128、83124129。
6. 专题二十二的项目,由规划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吴玲、李家华,联系电话:83124035、83124134。
7. 专题二十、二十三至二十六的项目,由高新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雷超旭、史威,联系电话:83124032、83124131。
(四)关于1236号文相关项目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1.专题一至六的项目,由高新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雷超旭,联系电话:83124032。
2.专题七至三十二的项目,由农社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莫雪华,联系电话:83124045。
3.专题三十三至三十六的项目,由条财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何青霞,联系电话:83124038。
4.专题三十七至四十二的项目,由法规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林晓燕、朱海陵,联系电话:83124128、83124129。
5.专题四十三至四十六的项目,由规划处负责处理。
联系人:吴玲、李家华,联系电话:83124035、83124134。
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197号)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198号)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233号)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236号)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