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黄埔区出台2015年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扶持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为贯彻国家、省、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根据区党代会关于提质升级,实现新黄埔区“十三五”末产值超万亿元,GDP超5000亿元,税收超1000亿元的宏伟目标,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出台“2015年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奖励暂行办法”,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区内行业龙头企业、企业扩大生产、在现有厂区扩建、吸收合并区外企业、在区内租赁厂房或仓库扩大生产、对企业获得转型升级等上级专项资金进行配套等。主要扶持重点:一是重点支持区内十大龙头行业发展。区内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工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加工业、食品饮料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船舶制造及修理业、生物医药行业、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十大龙头行业每家龙头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扶持。二是继续鼓励重点企业扩大生产。通过设立产值、产销率、营业收入、新增设备等标准,按阶梯式扶持方式,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扶持。同时,鼓励区内企业合并吸引外地企业,按吸收合并当年新增营业收入情况,分别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扶持。三是更重视对企业扩建、租赁厂房的扶持。一方面,鼓励企业在不新增用地情况下扩建以扩大生产。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提高容积率扩建,每家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扶持。另一方面,对企业在区内租赁厂房或仓库进行补贴,引导企业在用地指标不足情况下,通过租用厂房或仓库解决其增资扩产的需要。四是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对获得2015年度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计划资金、节能项目、电机能效补贴、清洁生产企业、重大智能装备制造项目、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走出去”、设立出口基地等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五是更重视企业人才的维系和培养。按企业产值贡献情况,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给予奖励,用于员工培训、教育、交通、通讯、住房、子女教育等相关支出,并对经营状况好、为我区经济发展贡献大的工业企业优秀员工入户及子女入户、入学申请,在统筹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性支持。(区经发局 邓泽林、王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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