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7日


粤科函产学研字〔2016〕44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引导和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推进全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广东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情况,根据工作安排,现再次受理第二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形成特色鲜明,产学研紧密结合,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或机构。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或机构;注册地和主要办公、科研场所在广东。

(二) 与当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能够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 机构体制机制新颖。具有有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在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四) 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机构研发人员中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5%以上。

(五) 研发经费。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或注册资金达200万元以上。

(六) 研发基础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其中,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

(七) 研发能力。具有主持或参与承担国家、省、市技术攻关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二、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需求,本批优先支持智能装备、互联网+、新材料、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机构。

三、申报程序

(一) 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1)。在2015年11~12月(详见2015年11月05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提交过申报材料并受理的,可不用再次提交材料。

(二) 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省科技厅。主要包括:

(1)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excel版);
(2) 2015年度工作报告(word版)。

2.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盖章后报送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应包括:

(1)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一式8份(详见附件1)。
(2) 证明材料,一式3份,单独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与格式请查阅《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复印件
②申报单位的行政、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激励制度
③申报单位的管理章程
④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⑤《单价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
⑥《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博士学历的人员清单》(含姓名、年龄、职称、学历、专业等)
⑦《近三年申报单位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含专利名称、时间、专利号等)
⑧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
⑨已完成的科研和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供主要成果的应用证明)
⑩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及收入证明材料(提供主要成果的应用收入情况)
⑪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
⑫其他(自行补充)

3.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地市及顺德区、省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形成汇总表,材料及汇总表盖主管部门公章。

4.纸质材料受理。申报材料统一由地市及顺德区、省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省科技厅,材料受理以盖章报送为准。

四、申报时间

(一)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地市及顺德区、省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5:00。报送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二) 地市及顺德区、省直单位科技主管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省科技厅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5:00。

五、联系方式

1.产学研结合处:张开升,020-83163947
叶超贤,020-83163382

2.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任志宽、陈雪,020-83163611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gdstirc163.com
纸件材料送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窗口处(邮编:510033)


附件:1.《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
               2.《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证明材料


省科技厅

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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