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首届“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各有关企业和企业家: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全省企业家活动日”上的讲话精神,弘扬企业和企业家崇高无尚的社会责任感和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奉献精神,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助力省委、省政府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的总目标,决定开展首届“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和企业家”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基本条件

    1.在广东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发展思路,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并在扶贫济困、医疗教育、赈灾捐款等公益事业方面有一定贡献的。

    2.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不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重大环保处罚或因严重污染问题引起群体性事件的。

    3.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无违反劳动法规,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涉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二)“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基本条件

    1.在广东辖区内企业担任现职一年以上,具有大局意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如在扶贫济困、赈灾捐款、捐资办学、修路建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业安置和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有一定贡献的。

    2.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不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所在企业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严重污染问题引起群体性事件的。

    3.社会声誉良好,家庭和睦,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无拖欠职工工资,无违反劳动法规,无涉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二、申报说明

    1.申报需递交材料:①企业或个人《申报表》;②企业或个人申报事迹(2000字左右);③企业简介(800字左右);④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⑤企业或个人4-6张电子版彩照(需注图片说明),申报个人的另需递交免冠正面2寸彩照1张。

    2.此次推选活动采取企联企协、行业协会推荐、企业自荐和企业自愿参加形式开展,申报的企业和企业家由评委会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初审、调研、公示和终审等程序,对终审评定的企业和企业家将于下半年进行隆重表彰和宣传推广,届时有关领导将出席表彰大会并合影留念,获评名单将在羊城晚报刊登公布,事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入编《2016年广东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

    3.申报时间:2016年4月11日—8月31日。

    4.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寄至协会秘书处,并发电子版至gzhea@vip.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佳、叶馨

    电 话:020-66311545、66311548

    传 真:020-66311543

    邮 箱:gzhe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7号大院广东软件大厦605

 

 

      附件:1.《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申报表

            2.《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申报表

 

 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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