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便利区域内商务人员往来所创立的特殊旅行证件,相当于5年多次有效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有效对应护照免办签证,直接入出相关经济体,每次停留不超过2个月,并可享受快速通关便利。目前,APEC 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美国和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二、旅行卡的主管部门

外交部领事司作为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制作和颁发旅行卡。经外交部授权,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负责受理和审核本市范围内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申办旅行卡的申请,并负责旅行卡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申请旅行卡应具备的条件

(一)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原则,我市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申请办理旅行卡范围暂定为(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 上年度进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 上年度纳税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向型企业。

3. 2007年以来被广东省政府评为“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被广州市政府评为“广州市优秀民营企业”或“广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所在企业。

4. 2007年以来被国家、省、市商务部门评为重点扶持出口品牌的企业。

5. 2008年以来被广东省委统战部、广东省工商联等5家单位评为“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或被广州市委统战部、广州市工商联等6家单位评为“广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或广州市工商联常委所在企业。

6. 在境外注册成立企业(机构),并获得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走出去”企业;获得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证书》、《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走出去”企业。

7. 被广州市商务委确定为“广州市国际服务外包重点联系企业”或“广州市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

8. 广州国际商会副会长、理事、顾问所在企业,或国际贸易业务特别频繁的会员企业。

9.与APEC经济体密切往来,且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二)属以上申请范围的我市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我市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

2. 无犯罪记录,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

3. 申请人一般应为广州户籍;如非广州户籍,应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在广州市辖区内)并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 申请人应为所属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

四、申请材料

申请旅行卡应按规定填妥并提供规范、完整的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1份,公函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性质(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与APEC经济体的业务往来情况及申办旅行卡的事由,并注明希望前往已加入旅行卡计划的国家名称。

(二)普通护照(原件核后退回)及护照信息页原件扫描件1份,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半,建议不少于5年半。如申请人因出国等原因不能提供护照原件,须由所属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和担保函。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市户籍人员还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在广州市辖区内)复印件、已聘用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清单各1份。

(四)申请人近3个月内白底彩色照片2张(尺寸:33mm×48mm)

(五)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各1份(申请表上的签名需用0.7或1.0毫米黑色签字笔,且笔划不得碰框或出框,访问目的填“商务”)

(六)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还需提供已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

(七)申请人所属企业提供经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或市贸促会其中一家单位审核同意的《企业近三年经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表》1份(符合申请旅行卡第1、2、4、6、7、9项条件的企业请前往市商务委审核该表,符合第3项条件的企业请前往市中小企业局审核该表,符合第5项条件的企业请前往市工商联审核该表,符合第8项条件的企业请前往市贸促会审核该表),并提供纳税证明或海关进出口额证明等材料。

(八)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九)由下列各初审单位出具的《广州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呈报表》、《广州市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审核证明》各1份(符合申请旅行卡第1、2、3、9项条件的企业由各区外办出具,符合申请旅行卡第4、6、7项条件的企业由市商务委出具,符合申请旅行卡第5项条件的企业由市工商联出具,符合申请旅行卡第8项条件的企业由市贸促会出具)。

(十)有效的相关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其它所需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由所属企业备齐申请材料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属各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由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各初审单位给申请人开具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介绍信。待申请人办妥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各初审单位将相关资料录入外事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59.41.8.24/isp/,在外事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生成打印《广州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呈报表》、《广州市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审核证明》等。初审合格后,由各初审单位按相关规定向市外办申请旅行卡。相关表格可登陆市外办网站http://www.gzfao.gov.cn下载。

(二)市外办审核。市外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申请人护照原件退还申办单位,并出具申办旅行卡函件,将申办材料报送外交部复审。

(三)外交部审批。外交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待获相关经济体批准通过后为合格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最终办理结果将由市外办在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申请单位。

六、重新申请、换发、补发和吊销旅行卡

(一)重新申请、换发和补发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满时可重新申请旅行卡,申办程序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初次申请相同,原卡交市外办。 

2.旅行卡有效期内破损的,因遗失或更换护照等原因致使旅行卡上注明护照资料失效的,需提供申请换卡说明函、原卡、护照信息页原件扫描件等材料申请换卡。

3.旅行卡有效期内不慎遗失的,需提供申请补卡说明函、公安部门出具的卡片挂失证明、护照信息页原件扫描件等材料申请补卡。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由市外办报请外交部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1. 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其所在单位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并向市外办和领事司提出书面申请。

2. 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具备的资格。

3. 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的管理办法。

4. 外交部认定的其它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七、旅行卡的保管

按外交部《关于印发APEC商务旅行卡有关文件的通知》(领七函〔2011〕232号)、《关于试行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颁发旅行卡的通知》(办领函〔2012〕610号),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可在制定旅行卡管理细则并报市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旅行卡,每年年底须将旅行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上报市外办。如有遗失、破损或持卡人调离、辞职等,所属企业须及时报告市外办,由市外办向外交部领事司申请补发、换发或吊销其旅行卡。

八、办理时限

(一)材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市外办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外交部制作及颁发旅行卡的时间,将根据各经济体反馈审核结果时间而定,一般需3-5个月左右。

九、收费标准

首次申办、期满续办、换发或补发旅行卡按外交部规定执行,即每卡需向外交部交720元人民币;本市旅行卡签证受理费按省、市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即首次申办、期满续办每卡收取1200元人民币,换发或补发旅行卡不收取。

十、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8:30-11:30,下午:02:00-05:00

星期五

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申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5楼

咨询电话:83374743   传真:83370779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外办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下载:

《XX公司关于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函》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广州市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

《XX公司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

《XX公司关于XXXX年APEC商务旅行卡使用和保管情况的报告》

《企业近三年经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表》

《各初审单位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联系方式》

《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材料》

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或市贸促会要求:

市商务委关于核准《企业近三年经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表》的要求

市工商联关于核准《企业近三年经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表》的要求

市贸促会关于核准《企业近三年经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表》的要求

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核准《企业近三年经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表》的要求

各区外办、市商务委、市工商联或市贸促会APEC商务旅行卡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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