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穗科创字〔2016〕20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6〕10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推荐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团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创新创业团队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2016年专设“海外青年英才团队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全职来粤工作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194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用人单位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5.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军人才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需满足相关来粤工作方式时间要求。

(二)创新创业团队。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组成。

2.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3.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粤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粤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粤工作的团队。

4.海外青年英才团队所有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1日),均为境外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5.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3年以上稳定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且引进后能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三、申报办法及注意事项

2016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行网络在线申报,请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通过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进行注册和在线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首次注册的单位请登录平台,由单位管理人员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申报账号和密码。该账号仅用于本单位相关人才专项管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如需申报项目,可登录平台完善单位信息并为本单位申报团队创建带头人申报账号。(注:已注册者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重设密码。)

(二)在线申报。申报团队(带头人)从单位管理人员处获得申报账号后,即可登录平台完善团队基本信息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团队在线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对其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流程提交至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需对申报团队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评审资格,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四)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其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推荐,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至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申报材料提交到专项办后不再退回修改。

(五)形式审查。团队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状态显示为“等待专项办预受理”),专项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由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对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法律权属进行核实。请认真阅读《形式审查不合格事项》,形式审查不通过者不予退回修改;符合申报形式要求,但申报书内容与佐证材料不一致,评审中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视为科研不诚信取消评审资格。

(六)打印装订。团队通过形式审查后(申报状态显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申报系统即自动生成申报书正式版本(PDF格式,带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请团队下载正式版本PDF版本申报书按《申报指南》说明要求进行打印装订一式12份,同时需打印装订申报附件一式2份。

(七)签名盖章。请团队人员逐一签名确认申报书(《承诺书》),用人单位盖章后逐级提交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其中地市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科技管理部门。

(八)送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属申报单位请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归口管理(科技、组织)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市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送交专项办;省直、中直单位由各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直接送交专项办。申报材料送交后不退回、不受理修改。

四、申报时间

1.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在线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于2016年8月31日17:00前(截止时间)提交至地市归口管理部门(省直、中直单位提交至专项办)完成在线申报。

2.地市归口管理(科技、组织)部门审核时间:2016年9月5日17:00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至专项办。

3.专项办形式审查时间:2016年9月20日17:00前完成形式审查并在线反馈审查结果。

4.纸质申报书提交时间:形式审查结果在线反馈之日起开始,团队申报人于2016年9月23日17:00前将签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广州市受理窗口。

五、受理窗口

受理部门:广州市民营科技型企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3-705房

联系电话:020-83491584、83491576

Email:mkxh@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6〕10号).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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