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6〕253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16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审核推荐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在11月6日17时前,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为我委审核推荐工作预留一定时间。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网上审核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如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收集项目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于11月11日17时前将书面申报书分送我委相关处室。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领域
由创新平台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翟尧杰、林爱华,电话:83124162、83124060。
(二)软科学研究领域
由科普宣传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乔娟、林晓燕,电话:83124054、83124066。
(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
由创新平台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翟尧杰、林爱华,电话:83124162、83124060。
(四)工业高新技术领域
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电话:83124032、83124034。
(五)科普创新发展领域
由科普宣传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乔娟、林晓燕,电话:83124054、83124066。
(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领域
由科技创新人才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曾彬、瞿翔,电话:15918480618、83124059。
(七)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领域
专题二十九(三)众创空间建设由科技金融处负责办理,专题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一)、二十九(二)、二十九(四)、二十九(五)由创新平台处负责办理。
科技金融处联系人:吴微、刘翔,电话:83124076、83124078。
创新平台处联系人:翟尧杰、林爱华,电话:83124162、83124060。
(八)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领域
由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李家华、胡宁,电话:83124045、83124044。
(九)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域
由创新服务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董晓红、刘时良,电话:83124151、83124148。
(十)国际科技合作领域
由科技交流合作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霍一博、黄远萍,电话:83124169、8312406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1652号)
2016年10月13日
(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312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