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产业园扩能增效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各有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新修订的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提前做好2017预算编制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6〕9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产业园(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园区,下同)扩能增效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产业园扩能增效项目库征集招商选资(符合性评审)和产业集聚(竞争性评审)两类项目。其中: 

 招商选资类项目重点用于鼓励省产业园所在地政府吸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省内外大型骨干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园发展,改善省产业园招商环境、鼓励支持园区招商选资等。 

 产业集聚类项目重点用于支持省产业园围绕主导产业或省着力引导发展的产业方向吸引重点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项目或项目团组入园,完善园区产业配套环境,园区内主导产业龙头项目、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两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对象为:在2015年度省产业园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考评中获得达标及以上等次的省产业园。其中:已获得过2013—2016年度省产业园产业集聚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竞争性分配资金支持的省产业园不再列入此次产业集聚类项目入库的申报对象。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11月1日前,请地级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组织本市范围内的省产业园依照申报指南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涉及企业项目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后,以地级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名义向我委正式报送申请入库文件。省产业园的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一式九份一并报送。 

 (二)请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各有关省产业园务必于11月1日24:00前通过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网上办事-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正式上报文扫描件和全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上传至网络管理平台。 

 (三)请严格按照各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编制申报材料,且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的内容必须一致。 

 有关附件可在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网上办事-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下载。 


 附件:1.招商选资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产业集聚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 招商选资类项目条件及奖励标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0月21日

(联系人:黄鹏、高琳,联系电话:020-83135883、8313341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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