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1824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7年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类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16〕177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项目申报。1824号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7时、1770号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4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9日17时(1824号文的相关项目)、12月11日17时(1770号文的相关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择优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7时。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如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书面申报书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与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公章)一并集中报送至我委受理点,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我委受理点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联系人:陈树君、张斌;联系电话:83772443、83322975)。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17时(1824号文的相关项目)、12月18日17时(1770号文的相关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书面申报书至我委受理点的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17时(1824号文的相关项目)、12月14日17时(1770号文的相关项目)。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关于1770号文项目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由科技交流合作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黄卓、黄远萍,电话:83124169、83124068。

(二)关于1824号文项目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1.社会发展领域(专题一~专题十三)

由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李家华、陈洁,电话:83124045、83124145。

2.农村科技领域(专题十四~专题二十三)

由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李家华、陈洁,电话:83124045、83124145。

3.产学研合作领域(专题二十四~专题三十)

专题二十四、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由产学研结合处负责办理,专题二十五由创新平台处负责办理,专题二十六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产学研结合处联系人:白洋、罗铮,电话:83124165、83124064。

创新平台处联系人:翟尧杰、林爱华,电话:83124162、83124060。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电话:83124032、83124034。

4.国际科技合作领域(专题三十一~专题三十二)

由科技交流合作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黄卓、黄远萍,电话:83124169、83124068。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1824号)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7年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类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指南的通知(粤科函合字〔2016〕1770号)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31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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