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秩函〔2017〕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7年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商务部等13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2017年深入实施专项行动是国内贸易领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国内贸易立足“发展流通、促进消费”两大任务,服务全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要求的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确保专项行动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部署,形成合力
加强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整合集成内贸流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政策和力量,形成整体合力。
(一)贯彻落实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暨全国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7年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印发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督办。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办公室,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专门负责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工作。
(三)以推动专项行动实施,带动内贸流通改革创新6个专题工作和13个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形成“1+6+13”整体政策效应。将近两年内贸流通各项改革试验、试点加以总结,集成向全国复制推广,放大改革创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改革创新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以“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为着力点,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升级。
(四)优化消费供给。加强信息引导,完善市场监测信息服务体系,发挥“商务预报”平台作用,引导生产企业增加有效产品供给;培育名优品牌,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工程,挖掘、培育和推广各地名优特色商品和服务,开展“百年名店”创建试点和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名品、名店、名街、名区;优化供给结构,改革汽车流通管理体制,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家政服务多元化发展,建立完善适应农民需求的服务体系。
(五)畅通流通网络。融通线上线下渠道,支持和引导融合型、共享型、智慧型和链条式创新,支持流通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鼓励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新型市场主体。连通城乡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南北三纵、东西五横”的全国一体化骨干流通网络,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国内国外市场,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国内有需求的出口商品内销,规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六)降低流通成本。降低制度性成本,继续推进降费减税,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降低技术性成本,推动农产品(9.060, 0.00, 0.00%)冷链物流标准化,继续以标准化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推进物流标准化,抓好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工作。降低组织性成本,鼓励流通企业扩大连锁经营规模,全面启动“农商互联”,开展供应链城市试点和企业示范。
(七)树立商务诚信。以“建”育信,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失信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技”强信,加快建设7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倒逼供应链各环节提高供给标准、提升产品信誉。以“惩”促信,继续开展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针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维权困难等突出问题,开展消费环境集中整治。以“法”治信,完善流通领域特种行业、特种商品管理法律制度,鼓励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
三、抓住节点,形成声势
坚持长短结合,绘制两年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突出抓好重要节点。
(八)抓工作节点。2017年专项行动拟分为三个阶段展开:一季度为部署阶段,完成动员部署、明确分工、细化方案、建立机制等规定动作;二三季度为实施阶段,工作内容主要是落实方案、出台后续政策、加强宣传;四季度为中期评估阶段,总结推广经验,并向国务院报告。在总结基础上,明确2018年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九)抓消费节点。在十一、“双11”等节假日或消费时点,着力搭建平台、营造环境,鼓励企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四、加强督查,重在落实
按照国办加强重点工作督查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督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实效。
(十)制订专项行动督查考核方案,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相应开展对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工作考核。
(十一)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各地也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专项行动开展,制定专项宣传方案,有计划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引导消费预期,提升消费信心。
(十二)解读消费政策。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接受媒体访谈,撰写分析文章,解读专项行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发声,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作用。
(十三)引导消费预期。指导、推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特别是在重要节点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时点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绿色消费、品质消费、安全消费、信用消费等做法和理念。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