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穗府函〔2018〕7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委、外办、国资委、城管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法制办、金融局、城市更新局、代建局、气象局、政务办、协作办、口岸办,广州港务局,广州海事局,广州仲裁委,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港集团:

现将《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港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的重要支撑;是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推动引领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快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效。

2015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发展机遇,按照《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安排,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标国际先进航运中心,围绕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愿景,努力发挥综合性主枢纽港功能和区位优势,大力推动航运要素集聚,全面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推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发展环境迎来新机遇。2016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凸显国家赋予广州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重任。201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门户枢纽增添新动能。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一期工程顺利完工,10万吨级集装箱船与15万吨级集装箱船(减载)实现双向通航;南沙港区三期6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建成投产;南沙港铁路、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通过三年的建设,广州港泊位年综合通过能力、集装箱通过能力分别达到3.74亿吨、1576万标箱,分别较2014年增长9.0%、34.6%。

港口生产实现新跨越。2017年广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5.9亿吨,居全球第五位;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达到2037万标箱,居全球第七位;商品汽车运输突破100万辆,居国内第二位;国际邮轮母港快速发展,邮轮旅客吞吐量突破40万人次,位列全国第三。南沙作业区2017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95万标箱,位居世界单一港区前列。

集聚辐射获得新拓展。2017年底,广州港集装箱航线达到197条,三年增加74条;其中国际班轮航线达到91条,增加39条,全球主要班轮公司均在广州港开辟航线。江海联运驳船航线超过160条,网络布局更趋完善。内陆无水港办事处由8个增长至33个,覆盖全国8省30市。开辟中欧海铁联运货运通道。广州港保持内贸集装箱第一大港,成为非洲、地中海航线核心枢纽港,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地位得到加强。

口岸服务实现新便利。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布2.0版,建成16个功能模块,涵盖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港务等21个部门单位,服务企业超过3.5万家,达到国内示范性领先水平。广州海关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易通关”,黄埔海关深入推行“一站式作业”,广州检验检疫部门构建国内首个进出口商品全球溯源体系,广州边检部门推进无纸化申报试点,广州海事部门有效解决船舶进出口岸手续的“最后一公里”。

要素集聚取得新突破。全球规模最大的散货运输船队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全球规模最大的特种船运输船队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华南总部等航运企业总部相继落户广州。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A股主板上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员中心落户南沙。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等相继成立。

航运服务得到新提升。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法律仲裁、船舶管理等航运服务积极发展。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与全球最大航运经纪公司克拉克森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珠江航运运价指数、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发展指数成功发布。广东航运交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营。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首单外籍船舶场内交易、境内外同步交割业务。南沙区、黄埔区等先后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率先在南沙落地实施。

绿色安全发展迈出新步伐。广州港累计投入13亿元实施低碳绿色港口项目,推动港航企业、班轮公司签署《广州港航绿色公约》,成为国家认定的4个优秀“绿色港口”之一。世界首艘2000吨级新能源电动自卸船在广州下水,内河双电纯电动船电力系统标准在广州发布。南沙三期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列入国家首批船舶岸电示范项目。“平安港口”建设成效显著,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对外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广州港国际友好港达到41个,三年增加21个。海外办事处从无到有,广州港欧洲、北美办事处相继设立。先后举办(承办)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圆桌会议、2015国际海运年会等国际会议,并成功取得2019年世界港口大会举办权。

(二)存在的不足。

过去三年,我市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取得阶段性突破,但广州港航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旧突出,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港口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港口基础设施结构性短板亟待补强,港口功能布局尚需进一步优化;现代航运物流业发展不充分,物流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能力不强,物流网络核心节点地位不突出;航运服务业发展不平衡,现代航运服务业尚不能满足航运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粤港澳大湾区现代航运服务融合发展有待加强;智慧港航建设步伐不够快,自动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应用须加快推进;口岸综合通关效率与国际先进航运中心相比尚存在差距;绿色平安港口建设须大力推进,循环低碳生态友好型港口建设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对港口发展“四个一流”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枢纽型网络城市建设,着力解决港航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积极推动自由贸易港建设,努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对标国际先进航运中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引领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协同发展,推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走在前列,共同打造世界级航运枢纽。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完成港航相关项目投资1000亿元,新增港口通过能力3000万吨、集装箱通过能力500万标箱;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5亿吨,集装箱占比力争达60%;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2500万标箱,集装箱航线达到250条,其中国际班轮航线120条,力争每年新增1—2条欧美航线;集装箱吞吐量国际排名力争提升1—2位;商品汽车运输完成150万辆;邮轮旅客吞吐量完成75万人次,力争达到100万人次;全市港航相关产业企业注册数超过6万家,本地航运企业经营船队规模超过4000万载重吨。港口综合单位能耗下降到2.96吨标准煤/万吨吞吐量,节能减排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广州港的综合实力、现代化建设水平走在全国港口前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突破,在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航运枢纽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港口结构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规划引领,完善港口布局。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谋划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编制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中长期规划。结合港口功能调整转型升级,研究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遵循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原则,对各港区、各运输系统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以南沙港区为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发展集装箱、粮食、原材料、商品汽车运输,发展现代航运物流业和现代航运服务业;以黄埔新港和新沙港区为港口物流重要功能区,以集装箱、商品汽车、件杂货、散货运输为主,服务临港产业和城市生产生活;加快黄埔老港转型升级,以建设第二中央商务区为契机,打造高端航运服务与航运科技创新核心区。内港港区重点发展滨水休闲产业,构筑独具特色的经济带、创新带、景观带。番禺、花都、白云、增城等地内河港口加强与南沙港区合作,充分发挥喂给功能,适度拓展港口休闲产业,服务临港经济发展。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功能。

提升港口综合通过能力。到2020年,南沙港区四期、南沙港铁路、南沙国际邮轮码头、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汽车滚装码头、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和新沙港区二期基本建成。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番禺龙沙码头二期工程施工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抓紧启动南沙港区五期工程、南沙国际邮轮码头二期工程前期研究,继续推进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南沙港区江海联运港宝码头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南沙港区小船候泊锚地研究。全力推进广州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建设,开展LNG燃料水上加注站和加注码头前期工作研究,探索与珠海港合作开发珠江口海岛港口资源(包括LNG接收站)的可行性;规划建设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配套码头。在南沙港区四期开展自动化码头建设工作,南沙港区二期、三期逐步实施自动化码头改造。推进实施新沙港区和黄埔新港技术改造。推动黄埔老港转型升级,结合港口规划和第二中央商务区规划,研究推进黄埔国际邮轮港项目相关工作。加快琶洲客运口岸码头建设。

提高公共航道锚地适应能力。实施一系列出海航道和锚地工程,充分发挥现有航道锚地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力争完成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施工建设,加快推进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桂山锚地(18GS)扩建工程、三牙排南危险品锚地新建工程、内伶仃应急防台锚地(28LD、29LD)扩建工程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启动广州港出海航道小虎岛作业区以北至新沙港区航道段升级工程前期工作。配合深水航道拓宽工程纳泥需要,推进龙穴岛北部海域围堰工程。配合推进南沙港区至西江干线主通道建设和北江航道浚深升级,推进珠江口水域小船航道规划建设。逐步推进珠江口公共锚地功能布局优化调整。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协同推进珠江口公共航道、锚地建设。

(二)创新现代航运物流体系,延伸航运物流产业链。

1.打造临港国际航运物流园区。

依托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保税港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国际物流园、广州出口加工区,建设保税物流基地、保税期货交割基地、出口采购配送基地和保税离岸货物基地,建设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网络体系。加快临港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力争三年新增仓储物流面积60万平方米,打造一批出口型物流基地和进口型分拨基地,引入国际知名第三方物流商进驻。推进南沙港区三期后方物流园、南沙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在南沙设立白云机场异地货站。利用保税港区后方用地、广远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等,建设一批非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

2.巩固和提升国际枢纽港地位。

提升集装箱枢纽港地位。积极拓展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加强与国际班轮联盟和班轮公司合作,重点开辟欧美航线,巩固东南亚、非洲航线优势,提升广州港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在南沙港区打造华南地区的集装箱调拨中心,开展集装箱运输集散及中转、分拨、拆拼箱、信息处理、保税等服务,拓展FOB(离岸价)市场,逐步完善结算、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实现南沙港区集装箱班轮非生产性在港停时降低50%,南沙港区集装箱码头桥时效率、船时效率位居全国沿海港口前列。研究推进港外集装箱集中查验场地建设。支持进出口集装箱海运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

巩固商品汽车枢纽港地位。发挥南沙汽车码头、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汽车滚装码头、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及后方产业园集聚效应,开展汽车运输、贸易、检测、金融服务等业务,打造吞吐能力达到180万辆/年的沙仔岛汽车综合物流产业及服务基地。积极争取船公司在南沙港区设立固定外贸滚装船航线,吸引国际知名汽车品牌进驻南沙开展进口业务。

强化粮食中转港地位。依托南沙粮食码头、新沙码头、新港码头等物流节点,加快推进粮食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推进黄埔惠安明珠粮食物流加工中心和笔岗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广州长兴智慧粮食储备库、番禺港口粮库二期工程、广州东部粮油储备加工中心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新建粮食储备仓容100万吨以上。在南沙粮食码头后方规划粮食加工制造中心,建设南沙粮食存储加工基地。借力新沙二期码头建设,打通南北粮食物流主通道,对接北美、南美及东南亚等海外粮食进口通道,构筑珠江水系粮食运输网络,确保粮食运输安全。

打造冷链物流“母港”。依托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保税区等优势,布局建设具备国际中转、加工存储、分拨集散、保税、检验检疫等功能的冷链物流中心。抓紧推进南沙港区国际物流中心冷库等项目建设,培育“广州水产”远洋捕捞深海冷鲜品牌。建设冷链物流供应链与电子交易平台。引进国际知名冷链物流企业,推广应用世界先进冷链技术,推进冷链物流管理标准化,积极对接“泛珠三角”及“一带一路”倡议物流大通道,形成辐射华南、中南、西南地区的区域冷链分拨中心。

发展航运跨境电商。支持具备实力的港口航运企业延伸物流链,深度参与跨境电商业务,建设海外仓,发挥航运特色,推动快递与仓储结合,拓展“门到门”物流服务。鼓励班轮公司开辟东南亚精品快线,发展驳船共舱业务,在南沙建立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支持航运公司与电商企业合作,开通东南亚快消品快速航线。依托南沙东发码头快件监管中心,打通往返香港机场的水上通道。

3.加快枢纽网络建设。

建设江海联运核心枢纽。推进珠江枢纽战略,构建以广州港南沙港区为核心的珠江¬—西江江海联运枢纽,确立南沙港区在泛珠三角区域江海联运中的核心枢纽地位。打造南沙港区驳运中心,发展江海直达运输。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势,推进“大花都港”建设。拓展珠江、西江内河集装箱和以北部湾等为重点的沿海集装箱驳船运输网络建设,推动支线驳船网络航线共享、舱位互换。继续推动实施以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建设铁水联运枢纽。争取国家多式联运试点工程。加快广州南沙港铁路及配套站场建设,构建南沙港区集装箱铁水联运枢纽;加快广州铁路大田集装箱中心站及配套码头建设;支持广州开发区开辟中欧班列,推动增城石滩铁水联运项目发展。增开铁路班列,重点开通粤桂、粤湘赣、粤黔滇川渝铁水联运物流通道,加强港口与铁路互惠合作,拓展“无水港”口岸功能,加大对内陆“无水港”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以云南、湖南、贵州、江西为重点,形成10个功能相对完备的内陆港。

优化公水联运网络。加快建设南沙港区连接周边地区的快速通道,完善进出南沙港区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吸引货物向南沙港区集聚。重点推进广中江高速(放马互通立交收费站末端至桂格大道连接线)、番莞高速(“虎门二桥”段)、黄榄干线、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黄埔老港集疏港道路建设,搭建北向、东向主干集疏港通道,减少集疏港交通对黄埔中心城区的影响,逐步实现集疏港道路和生活通道分离。重点实施临江大道东延线、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石化北路(含广园路立交)、大沙东路四期(华坑路~开发大道~笔岗路)等工程建设。

建设海空联运通道。依托南沙港区、广州深圳香港机场、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发挥海港和空港叠加优势,探索建立货邮海空联运通道,逐步推进发展海空联运中转业务。完善莲花山、南沙客运码头等客运口岸至香港国际机场海空联运通道建设,尽快开通白云国际机场至南沙邮轮码头旅客通道。

(三)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提高国际化服务水平。

1.培育航运要素集群。

打造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产业集聚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航运要素功能集聚区。在南沙,依托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集聚高端港航服务要素,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航运服务示范区,吸引国际航运公司、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企业,打造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区。在黄埔,依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发挥传统航运服务业集聚的优势,重点发展总部经济、航运金融、航运人才、“互联网+航运服务”等国际化航运服务产业,打造航运贸易服务创新示范区。在沿江滨江琶洲等一江两岸地区,吸引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各类航运企业机构总部、地区总部或营运中心,打造政府航运服务和总部经济集聚区。

2.建立现代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借力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展国际航运结算、支付、融资等业务。鼓励设立航运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航运保险公司等专业性机构,大力引进航运专业银行。探索在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离岸航运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建立航运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打造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一站式平台。鼓励发展航运保险交易、船舶融资租赁资产(产权)交易、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开发等航运金融创新业务。鼓励境内外社会资本参与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吸引多元化主体参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船舶制造企业、港航企业和物流企业设立集团财务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拓宽中小航运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设立航运产业基金和航运担保基金。

3.发展水上休闲产业。

完善邮轮旅游产业体系。制定广州邮轮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争取成为国家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开展邮轮综合旅游政策和创新试点。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广州开辟邮轮航线,推动邮轮旅游与游艇旅游、“珠江游”及岸上旅游的有机融合,丰富粤港澳大湾区邮轮综合旅游产品。编制邮轮安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鼓励发展邮轮设计、修造、供应、人才培训、邮轮旅游保险、免税购物等邮轮旅游服务产业。推进实施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完善珠三角机场群、高铁站、客运站至南沙邮轮码头旅客快速便捷通道。深化主辅结合的邮轮布局发展模式研究,南沙作为主力港,以大中型邮轮为主;黄埔为辅助港,以中小型邮轮为主。开展黄埔邮轮码头配套航道疏浚工程的相关工作。通过差异化、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推动邮轮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发展游船游艇休闲产业。结合城市旅游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突出城市标志性核心景观优势,丰富“珠江游”水上特色旅游产品,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水上观光特色旅游品牌。利用城市周边珠江水网自然生态景观,拓展水上特色“慢行”休闲旅游产业。促进游艇业健康发展,支持在广州建设区域性国际游艇博览交易中心,发展游艇生产维修保养、设计、展览、人才培训等产业。落实穗港澳游艇双向“自由行”,完善游艇出入境管理机制,争取游艇入境15天免签政策。

4.拓展船舶产业链。

依托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船舶设计建造、维修改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船舶设备供应等临港船舶产业。吸引行业领先的船用产品生产企业落户。推动智能化船舶研发建造,加强船舶设计、建造、维修等领域高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举办国际船舶工业专业展会,提升广州船舶工程行业国际影响力。支持国际知名船级社、航运经纪公司在广州开展业务。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和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制度,建设华南船舶登记中心。推动建设华南保税油供应基地和船舶供应综合服务中心。优化广州航运交易服务网点布局,加强国际合作,提升航运交易国际化服务能力和影响力。

5.鼓励发展航运创新产业。

加大对航运创新服务产业研究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航运新业态。进一步提升广州航运交易平台,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信息互通、金融畅通、人才汇通的综合立体式航运服务共享平台体系。支持“一单制”无纸化网上营业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传统航运服务业优化升级,扶持发展“互联网+航运”产业。支持进一步完善珠江航运指数体系,研究编制发布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投资信心等系列指数。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发展,打造航运交易、港航资讯、航运大数据和航运经济运行监测中心。支持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发展,加强发展政策环境研究,加快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智库建设。

6.发展航运法律服务。

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和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建设。在海商海事争议解决机制中推行“小诉讼、大仲裁”。鼓励在南沙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内提供更为灵活的仲裁服务,打造国内一流的航运仲裁中心。深化与港澳航运律师业合作与交流,推广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经验。制定船舶交易等格式合同范本。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开展海商、海事、仲裁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建设国内航运法律研究高地。

(四)推动口岸服务国际化,提升公共保障能力。

1.优化口岸发展环境。

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支持驻穗口岸查验机构加强口岸软硬件建设,打造“数字口岸”。研究制定港口服务对象在港时间指标体系。落实“5+2”通关模式,完善南沙港区“7×24小时”通关保障。全面推广使用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应用实效,深度对接国家标准版,探索与香港、澳门地区和一带一路国家的跨地域合作。完善“互联网+易通关”、智检口岸、全球质量溯源体系、CII易检、智慧海事,建设海上智能服务中心,助推国际贸易最大程度便利化和自由化。推动建立符合广州口岸实际的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口岸通关绿色通道制度。推广以企业为单元的通关担保模式。加大降费减负力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扩大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政策试点范围。

推动口岸监管制度创新。加快保税港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口岸监管创新政策落地和发挥作用。依托自由贸易港,实施监管制度创新,推进南沙港区口岸综合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持开展集装箱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发展港外集拼物流,推进世界优品分拨中心、小商品中心仓建设,支持跨国企业在南沙建立“全球中心仓”。推动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协作,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货物跨关区便捷流转。探索研究国际口岸部门查验结果互认、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创新跨境电商检验检疫制度。

2.推动重点口岸开放。

完善广州港黄埔港区西基码头、大屿山及三门岛锚地水域对外开放手续。开展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南沙港区四期集装箱码头、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汽车滚装码头、南沙港区近洋码头、新沙港区二期码头、南沙国际通用码头等口岸查验设施规划建设和口岸对外开放工作。适应穗港澳游艇“自由行”,规范明确境内外游艇航行线路和区域。

3.加强调度引航服务能力建设。

创新船舶调度管理机制。强化珠江口水域航道锚地“四统一”管理。利用深水航道拓宽工程建设成果,完善船舶进出港会遇机制,缩短船舶进出港候泊等待时间,提高港口航道通航效率,力争广州港出海航道船舶管制次数降低40%。探索大型集装箱船套靠工作模式,减少候泊时间。继续推进珠江口船舶进出港的统一调度安排,有效整合珠江口公共资源,实现公平利用。

提升引航国际化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保安全、保船期、降成本”的阳光引航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引航安全责任事故;集装箱班轮保班率达到100%,努力实现引航服务“零等待”;继续对进出南沙港区集装箱班轮给予引航收费优惠。对标国际化服务标准,全面提供安全、高效、公平、公正的引航服务,创建全国十佳阳光引航机构。

4.加强广州港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完善港口气象预报预警机制,开展广州港强风、台风风球信号定义修订。完善南沙港区自动气象监测站布点,增设南沙和小虎岛水文监测站,提升港区天气、水文和航道能见度监测水平。推进建设海洋气象综合业务系统,为港口提供网格化精准气象信息服务,基本实现南海近海100公里内气象要素的有效监测,近海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24小时台风路径预报偏差在80公里内,基本满足海洋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

(五)推进技术创新,发展智慧港航。

1.优化信息基础应用体系。

建设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港航信息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升级港航业务骨干网、港区视频专网等基础设施,建立港航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港航信息资源桌面云和移动应用平台;扩大海事VTS(船舶交通服务)系统规模,增大覆盖水域范围;推进重要航段、桥梁、重点码头及堆场等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整合升级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系统,构建港航综合管理“一张图”,提升宏观决策、管理监测、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2.构建港航大数据应用生态。

完善港航大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应用管理体系和港航数据资源交换应用平台功能;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商业智能等技术应用,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完善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电子平台和通关物流动态全程跟踪支撑平台,打造与银行机构的数据交互智慧平台;探索与核心互联网企业合作,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搭建港航数据服务共享平台,打造统一开放的港航大数据应用生态。

3.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

加强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航运物流领域的应用,开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冷链运输等港航物流设施设备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推动关键装备现代化,推进南沙二期堆场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升级改造,启动南沙三期自动化空箱堆场建设和四期自动化码头建设;推进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物流组织模式,打造“互联网+”港航物流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港口能源物流产业计量测试平台,为港口贸易公平和国际贸易提供保障。

(六)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激发港航产业活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优化扶持港航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研究出台相关行业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港航关联企业在广州开展业务,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地港口航运物流企业。鼓励港航龙头企业通过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开展资源整合,在用地、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发挥总部经济的示范效应和乘数效应,吸引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广州集聚发展。落实我市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吸引和培育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航运大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业务总部落户。重点吸引和培育国际航运物流、国际船舶管理、航运电商、海员服务等企业在广州发展,提升广州传统航运服务业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三年内,争取1—2家集装箱班轮公司、2—3家滚装汽车班轮公司总部落户南沙。

(七)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1.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

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发展实践和先进经验,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申报设立广州自由贸易港。围绕国际贸易和离岸贸易发展,构建更加便捷的国际船舶、货物进出境监管机制,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负面清单和重点监管对象,实现精简、精准监管,有效守住安全底线;创新“不申报、不征税、不统计”的一线进出境模式;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放宽贸易投资准入条件,建立离岸型经济管理体制,实现贸易自由;探索基于国际贸易业务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金融、外汇管理规则,实现资金“自由流动”。利用南沙毗邻港澳的优势,拓展自由贸易港发展空间,实现自由贸易港与港澳在通关监管、贸易规则、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有效对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航运枢纽建设。

2.加快港口资源整合。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以广州港为主体推动珠江口内及珠江西岸港口资源整合的决策部署,打造世界级枢纽港区。支持以广州港集团为平台,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增资扩股、收购等方式,加强与周边港口合作,抓紧推动开展港口资源整合工作,打造世界级综合型港口企业。充分发挥广州港集团的管理和网络优势,在结构调整、航线布局、效率提升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促进整合发展。

(八)建设绿色平安港航,推动港城和谐发展。

1.打造绿色生态港口。

对标国际先进绿色港口,研究建立绿色生态港口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绿色生态港口工程示范工作,深化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全面推进落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工作方案,建立船用低硫油区域销售保障机制。出台港口清洁能源应用优惠政策。推进LNG加注站、电动船充电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推动城市水巴、“珠江游”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新建公务船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支持发展电动自卸船项目。大力推进岸电建设和使用,完成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汽车滚装码头、南沙港区四期、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等项目岸电建设。到2020年,50%以上的集装箱、客滚、邮轮及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岸电功能供应能力,全港客运船舶、港作船舶、公务船舶岸电使用率达100%。加快煤炭、矿石码头密闭运输系统的改造,重点完成南沙粮食通用码头、新港码头散货作业工艺改造和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到2020年,大型煤炭、矿石等散货堆场全部建成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存储。认真做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散货码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西基煤码头、新沙煤码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作。加快成品油码头油气综合治理,重点推进石油化工码头的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2.建设平安港航。

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构建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广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推进全市危化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危化品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同步更新。扩大港区视频监控系统运用范围,实现重点领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完善港口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全市应急资源在港口应急救援领域的配置,重点完善港口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港口专业消防力量配置,探索建立现场救援和后方决策两套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动建设联动互通的全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开发建设广州港航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加强海上搜救能力建设,设立广州港水域应急抢险救援基金,设立“三无船舶”滞留基地,维护航运市场和水域安全,进一步提升港口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九)加强合作交流,构建高水平开放格局。

1.推动国际合作。

积极实施友好港拓展战略,拓宽合作领域,缔结新的国际友好港,探索友好港间互设办事机构。支持设立广州港海外办事处并给予资金支持。依托中国交建等海外港口、物流园区等建设项目,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城市开展港口运营管理等业务培训。探索与欧美高等航运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开展硕士以上学历教育,打造广州航运人才高地。办好2019年(第31届)世界港口大会,并积极举办和承办具有重大影响的涉及港口、航运的国际会议活动。完善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双语平台建设,加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品牌设计,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国际化标识。

2.深化区域合作。

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推广航运企业港澳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简化港澳投资者在穗投资开办航运企业的注册流程,提供一站式注册登记和银行金融服务。积极争取放宽准入限制,吸引在港澳落户的国际港航企业和机构将业务延伸至广州。深化与港澳的合作,强化在集装箱运输、航运金融、航运法律仲裁、人才教育培训、邮轮游艇滨海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共赢,提升广州港与香港港口间集装箱运输量,推动港澳国际航运的高端要素优势与广州广阔的经济腹地优势有机结合。深化与深圳的合作,发挥广州港与深圳港的地缘优势,强化两港在航运物流、航运服务业、临港工业等方面的合作共赢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珠江—西江沿线港口、沿海港口合作,促进在港口航线、航运物流和航运服务等方面协同发展。积极参与粤桂黔区域合作,加强与粤东、粤西区域合作,实现区域共赢发展。

3.鼓励企业“走出去”。

鼓励港航及关联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入全球航运体系,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积极与国际码头运营商和航运企业、物流企业合作,参与海外港口、物流园区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重点推动在马来西亚、伊朗、肯尼亚等“海上丝绸之路”关键节点和战略通道开展港口投资和跨国港口运营。

(十)加强航运文化建设,传承南粤航海精神。

弘扬南粤航海文化,发展航运文化产业,促进形成有利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航运文化环境。借助黄埔老港、文冲船厂片区转型升级,提升滨江城市品质和功能,打造“三十公里精品珠江”的城市未来段。加强怀圣寺光塔、南海神庙及码头遗址等史迹点的保护,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发掘“十三行海商文化”、黄埔古港、“妈祖文化”“岭南水乡文化”等为依托的传统民俗文化精华,打造广州航运文化品牌。结合“中国航海日”“波罗诞”“妈祖诞”等,开展大型文化主题活动。开展航海知识培训,举办高水平的航海科普展会。积极筹建广州海事博物馆,全面提升广州航运文化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建立健全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泛珠三角城市的协同合作。各部门、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航运资源有效配置、集约利用、协同发展的引导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和落实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任务。

(二)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有效推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对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完善有利于贸易便利化、自由化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物流业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强数据共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

(三)规划建设保障。

围绕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港航规划衔接,保障港航业建设用地和用海需求。涉及港口规划岸线和码头范围的规划、建设事项,应当征求市港航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市港航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发展需要,加快相关规划工作的推进,为新业态提供规划支持。集约使用港口岸线和港区用地,保证港区预留用地及疏港铁路、公路、临港物流园区用地。南沙新区尤其是龙穴岛土地、海域优先用于港口、航运物流园区项目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内建设港口物流、航运服务、金融保险等项目用地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予分期缴交。

(四)资金保障。

加大力度安排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扶持资金。重点安排资金保障集装箱班轮航线增加、集装箱货源组织、海铁联运、喂给港和内陆港建设、海外办事处设立、邮轮发展、航运指数及资讯服务、航运服务平台建设、航运新业态发展、对外合作交流、航运创新研究及其他相关项目实施。

安排绿色港航建设奖励资金,用于港航清洁能源应用、岸电项目建设及转用低硫油等绿色发展项目。设立广州港水域应急抢险救援基金,用于快速处置出海航道碍航事件,保障航道畅通。安排航运人才发展资金,用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城市港航人员培训和航运创新研究智库建设。

(五)人才保障。

制定航运人才引进目录,整合航运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广州高校、科研单位以及各类航运专业机构集聚的优势,支持有关院校设立航运专业和加大航运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面向港航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满足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建立港航领域博士后工作站,筹建广州交通大学,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研究院和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学院。

附件: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项目表

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项目表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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