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做好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市政府转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转发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六条意见。
一、《转发通知》有什么主要内容?
《转发通知》在转发贯彻落实粤府〔2020〕12号文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六大措施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
一是“稳岗位”。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分类指导,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加快落实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针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劳资关系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抓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的落地见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企业、稳岗位。
二是“扩渠道”。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各方面政策围绕促进就业综合发力。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支持企业适应群众线上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和发展家政服务业、农村电商,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三是“促创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减免入驻在孵创业企业(团队)租金的运营主体为非国有企业(机构)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照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力度。
四是“兜底线”。突出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推进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深化改革,实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指导确需较多裁员的困难企业制定裁员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疫情防控期间稳岗工资补贴等措施,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五是“优服务”。继续实施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制度。优化就业服务促进供需双方高效便捷对接。通过发放疫情防控期间职业介绍补贴、网络招聘会补贴、鼓励企业“点对点”组织专车专列帮助异地务工人员返岗等措施,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保稳定”。健全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转发通知》有什么突出特点?
(一)用足国家和省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对《通知》中补贴标准可在一定区间内执行的,标准均取最高上限;10项补贴“提标扩面”或延长享受期限,比如,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2000元/人提高到3000元/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从3000元/人提高到5000元/人,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从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延长政策享受期限。二是对省允许各地自行出台规定的,均提出了具体贯彻措施,比如,对减免入驻实体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非国有物业)给予补助等。三是结合“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脱贫攻坚等重大工程,探索提出了市级家政服务企业补贴、市级就业扶贫基地补贴等符合广州市实际的举措。
(二)聚焦企业复工复产,解决实际问题。提出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用工补贴、招用工社保和岗位补贴延长期限、企业“点对点”组织专车专列返岗补贴、网络招聘会补贴等新举措,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岗补贴、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补贴、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补贴等18项新增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统筹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社会保险政策最大效用。实施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安排近40亿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扶持重点群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