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关于组织2014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穗经贸函〔2014〕815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4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申报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4〕1153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的精神,把握好申报的专题、方向和条件,积极高效地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项目单位必须是广州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申报项目需满足通知要求(见通知附件2-1);优先考虑投资带动力强的工业项目;每个区(县级市)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材料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2-2、2-3、2-4、2-5),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登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财政局要根据申报专题、条件和项目要件的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认真审查核实,严把项目的初审关。对材料要件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且不能补报。
       四、时间要求:各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核实无误后,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6)和要件审查表(见附件2-7),并在汇总表、要件审查表和项目申请材料责任承诺书上加盖经贸部门和属地财政部门公章,于8月20日(星期三)前将申请材料1式4份(含光盘1份)、项目汇总表和要件审查表1式1份(含电子版)正式行文报市经贸委技术进步处(邮箱:jmwjsjbc@gz.gov.cn)。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8月5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朱裕忠,电话:83123943;市财政局,黄萃,电话:389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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