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2014年度补充贴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穗经贸函〔2014〕814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财政局,有关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2014年度补充贴息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4〕114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下辖企业申报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按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同步进行网上申报(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补充贴息仅纸质申报)。

三、认真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查项目的前期基础和建设条件,择优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推荐,于8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4份,在通知附件3“审核意见”栏左侧加盖公章)和联合上报文(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经贸委(技术进步处)。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8月5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朱裕忠,电话:83123943;市财政局:黄萃,电话:38923307;电子邮箱:jmwjsjbc@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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