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对接“一带一路”战略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先行先试的广东再一次承担起了为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路的历史使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中占过半面积的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将如何承担历史使命?怎么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做好创新发展先行者?对此,专家寄望,南沙应该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化与港澳合作,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让更多优质企业通过南沙‘走出去’”

“在过去35年,广东是外向型经济的代表。”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林江表示,由于这样的发展历程,广东更容易与国际接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过去我们国家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而开放型经济的不同在于,以降低关税壁垒和提高资本自由流动程度为主,既出口也进口,既吸引外资也对外投资。”在广东谈论自贸试验区使命的一次演讲中,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光辉也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新的平台来进行先行先试。通过自贸试验区可以实现强大聚变、辐射和带动效应,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率先转型升级。这其实也是为我国下一步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地区开展的投资贸易协定谈判做“压力测试”。

南沙作为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古代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之地。林江表示,南沙现在正可以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接“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广州完全有基础和条件,通过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在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广东自贸区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广州港集团有关负责人如是说。在其看来,广州有良好的经济腹地和区位优势,广州港是千年古港、世界大港,对外通过航线开辟和业务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城市的港口建立了友好港关系;对内通过建设无水港、办事处和业务营销中心,与周边和“泛珠”城市(如广西、江西、云南、贵州、海南、湖南等)进行融合;广州航运要素相对集聚,船级社、海上打捞、救助等功能完善,航运人才、技术、产业支撑体系完整。

而《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初稿显示,其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广州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000万标箱,力争在全球航运中心评价体系中进入前15名。

根据上述计划草案,未来三年,广州将完成港口重点建设投资150亿元,新增集装箱、滚装、通用、游轮等专业化深水泊位8个,新增通过能力1亿吨,开工建设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

目前,广州正加快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建设施工,2015年底主体工程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配套码头、南沙近洋码头项目、南沙国际通用码头、邮轮母港项目、龙穴岛北部挖入式港池填海造陆工程等重点工程规划建设,进一步扩大集装箱、滚装汽车、大宗散货运输规模,优化拓展运输功能,为南沙港区未来发展创造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紧紧跟随“一带一路”战略的广州,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草案中还提出,将推动海铁联运发展,启动南沙疏港铁路建设,到2017年新增内陆无水港15个;推动江海联运发展,启动南沙江海联运码头建设,新增穿梭巴士航线20条。同时,广州港集团还将发起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联盟。前者拓展陆向腹地,后者开拓海向腹地,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南沙作为外引内联的枢纽,是构建开放型经济的桥头堡。林江期望,广州、珠三角乃至泛珠更多的企业,“通过南沙‘走出去’”,从而缓解优质产能过剩问题。

而在南沙注册的粤合融资租赁公司则期待,南沙能够先行探索境外贷款试点。“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我们也要降低融资成本。”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落户南沙就是因为期待享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释放的红利,希望未来能够放松境外贷款限制,同时可以利用这些资本经营自贸区外的业务。

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 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自广东自贸区获批后,南沙已经吸引了大批港澳企业“扎堆”。南沙国税局办税大厅工作人员透露,每天前来咨询的企业从原来100多户次激增至近期的300多户次。

2011年,晶科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把90%的业务,包括研发、全部生产线、物流供应链、运营管理,还有市场销售都搬到南沙。

“从南沙坐船到香港只需要40分钟,到澳门也差不多,并且到珠海、中山这样的珠三角制造业城市只需要半小时航程,这样的区位优势对企业而言是极为便利的。”晶科电子(广州)有限公司CEO肖国伟说。

随着一批批优质企业扎根南沙,最近,国家超算中心广州南沙分中心和粤港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中心也正式落子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新大楼。

“这将提升南沙的产业档次,也将为更多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支持。”肖国伟透露,当初落户南沙时,霍英东基金投资了1000万元建实验室,对企业后期芯片技术转移和研发有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先后承担了政府及商业科研项目200多个,目前我们的远程监控监护系统在珠三角的公立医院和健康小屋被广泛应用,智慧旅游项目也已被广州塔所采用。”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几年前在南沙成立时,就明确将港科大科技成果首先在南沙孵化,该研究院资深院长助理辛丽如是介绍。

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省商务厅送审稿)》中也明确“实施对港澳更深度开放”,重点就在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

2014年12月19日,商务部代表中央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广东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这是内地与香港、澳门推进CEPA以来的第11次政策升级,并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此次协议安排,广东对港澳开放的服务贸易部门将达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160个部门总数的95.6%,这标志着广东率先与港澳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未来香港与内地之间,将从单一的资本输出转向科技、教育、人才、资本等全方面的输出。”香港贸易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表示,随着内地经济全面转型,逐步向高科技和绿色产业发展,香港也将加深与内地的合作。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港澳籍陪审员首次坐堂审案

3月17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法院。香港籍居民赖亚力第一次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在庭审现场的审判席上,这也是全国首例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开庭审案。赖亚力和大陆的法官们享有同样的权力,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发问,还可参与合议庭讨论决定审判结果。

“以后应当继续坚持和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消除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的陌生感和由此产生的误解偏见,增强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审判结束后,旁听的港澳籍政协委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南沙法院引进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做法,正是广东自贸试验区所肩负的制度创新使命的一个缩影。

去年底,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来自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律师和仲裁员演示了一场国际商事庭审。现场完整还原了申请人美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科技股份公司之间的软件许可协议纠纷。同时,现场还发布了《三大仲裁庭审模式流程指引》。

“由于内地、香港、澳门分别处于不同的法系地区。越来越多的港澳籍商人来到南沙工作、生活。一旦遇到法律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法律及语言。”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庆康表示。

引进港澳庭审模式和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正是南沙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的探索和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自贸试验区企业登记注册也将越来越便利。今年初,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广东省工商局《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请示》。根据上述批复,在自贸区挂牌后,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登记设立的企业将核发加载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与港澳接轨,就是与国际规则接轨。”林江说,港澳作为国际城市,拥有成熟的市场规则。他希望,在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方面,南沙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积极学习、借鉴港澳的先进经验,在深化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南沙开发大事记

●上世纪90年代初

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先生率先与番禺县合作开发南沙东部。

●1993年5月

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7月,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牌。

●1997年9月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正式颁布,南沙的开发建设确立了“以港口码头为中心,交通运输、工业加工和旅游服务齐发展,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文明发达、面向世界的综合性的现代化海滨新城”的宏伟目标。

●2001年8月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成立,为广州市政府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开发、招商管理,拥有广州市市级审批管理权限。

●2002年4月

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推进南沙开发现场会”,明晰了南沙的发展定位和目标。

●2005年4月

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南沙区,番禺区的南沙街,万顷沙镇,黄阁镇,灵山镇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划入南沙区。

●2008年4月

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新的中共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行政上为广州市政府派出机构,承担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

●2011年

南沙新区发展被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南沙新区打造成“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教育培训基地、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

●2012年9月

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新区,这是上海浦东新区(1992年设立)、天津滨海新区(2010年设立)、重庆两江新区(2010年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1年设立)和兰州新区(2012年设立)之后的第六个国家级新区。

●2012年12月

南沙区接管原番禺区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南沙新区面积扩大为803平方公里,管辖六镇三街。

●2014年12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确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2014年12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相关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但是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明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三大片区,其中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共60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共28.2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共2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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