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信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税局 广州市地税局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工信〔2015〕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各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各隶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市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广州海关和黄埔海关对《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穗经贸〔2009〕16号)进行了修订。经市法制办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工信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税局
广州市地税局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2015年3月13日

本文链接:http://gzhea.org.cn/Article/20150416/3595.html 点击复制链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