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关于“推进好雇主创建活动”的要求,省雇主工作联席会议、省企业联合会联合羊城晚报、华视传媒、猎聘网、粤海房地产等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开展2016年“寻找广东好雇主”活动。通过褒奖杰出雇主品牌企业,引导推动我省企业承担雇主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广东注册纳税,经营满二年的各行业、各类企业。
二、评选标准(参照《广东省良好雇主责任指引》)
1.依法用工。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畅通沟通渠道,保障女职工未成年工权益,足额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2.薪酬福利。提供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良好的绩效考核及收入前景。
3.培训成长。建立系统的员工培训体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积极提升员工个人核心能力,促进员工成长。 具有明确完善的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制度,有足够的晋升渠道和空间。
4.人文关爱。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友善融洽的工作氛围,舒适的工作环境,并提供有利于工作家庭平衡的休假制度。
5.品牌建设。雇主品牌建设制度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执行适于本企业的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力所能及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员工对雇主品牌认同度较高。
6.稳健发展。适时调整经营战略,组织架构匹配业务模式,不断提高研发水平,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并对经营管理进行评价。
三、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企业先进事迹、有关证书等材料1份,报送至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秘书处。
2.初评调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依据认定标准,组织评审专家组、媒体等赴企业调研,确定初评名单。
3.社会公示。 候选企业名单公示7天,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专家终审。联席会议专家组根据评价标准、企业申报材料、调研情况、社会公示反馈意见,确定2016年“广东省最佳雇主”及“广东省好雇主”。
5.社会发布。在2016年南方雇主圆桌对话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广东省最佳雇主、广东省好雇主名单。
四、享有服务
(一)品牌推广与宣传
1.获最佳雇主、好雇主品牌荣誉的企业,名单将在羊城晚、广东企业联合网等媒体专区发布宣传,同时在广州公交和深圳地铁移动电视进行连续七天宣传。
2.编制“广东省好雇主活动成果集”,深度宣传典型企业的事迹和形象。同时,积极上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政法委、省维稳办、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部门,使企业品牌推广效果更为广泛。
(二)享有人力资源专项服务
1.免费参加广东省人力资源讲坛,掌握人力资源发展新态势。
2.获邀赴省内大中型企业参观学习,了解行业龙头企业的管理经验。
3.免费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或咨询,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三)招聘服务。在猎聘网、青聘网开辟广东好雇主招聘专区,专区内容包括:本次活动简介、企业名单或者LOGO,免费刊登招聘信息。
(四)法律及维权服务。免费获得广东企业维权顾问团日常法律咨询、权益维护,提供法律培训、个案处理等服务。
(五)其他服务
1.推荐参加省政府经贸代表团赴外省考察;
2.获邀出席我会与政府部门、院校科所联合举办的研讨会、论坛,听取全国和广东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管理和经济形势报告。
五、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1.需提交材料:①广东省最佳雇主/广东省好雇主申报表(见附件);②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及书面材料(不少于800字);③营业执照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将上述材料①—③装订成册于10月31日前快递至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秘书处,并将①、②电子版发至:gzhea@vip.163.com。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佳、毛柳
电 话:020-66311545、29886397
传 真:020-66311543
邮 箱:gzhe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七号大院广东软件605 (邮编:510655)
附件:1.广东省最佳雇主/好雇主申报表;
2.广东省良好雇主责任指引。
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