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应用方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各区工信部门、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10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应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支持方向及方式

方向1:对广州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销售自主品牌机器人给予事后奖补,鼓励机器人制造企业生产的机器人优惠30%销售给本省企业,由财政对优惠的30%给予事后奖补,并对销售业绩好的企业再按不高于销售额10%予以事后奖励。项目单位从已认定的广东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中选取(名单见附件1)。

方向2:支持我市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应用广东省自主品牌机器人,按照不高于机器人购置额的10%予以事后奖补。其中,对于今年4月1日-10月31日购置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见附件1)生产的工业机器人,由该骨干企业负责向所在地工信(经贸)部门申请补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在广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境内。

(二)项目单位有良好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单位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对报送的机器人销售额或购置额远超同类型、同功能机器人设备市场价的,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3。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三)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各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7份,附电子版)报送各区工信部门,由各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并盖章后(见附件7)报送至市工信委(工业发展处)。

附件:

1.广东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名单

2.工业机器人应用方向资金补助范围说明

3.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4.项目申请表

5.项目申请报告

6.项目期间机器人购置/销售情况清单

7.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9日

(联系人:市工信委张素娟,电话:83123828;市财政局黄萃,电话:38923303)

附件1-5.doc

附件6 机器人销售购置情况清单--征求省经信委意见.xls

附件7 项目汇总表--征求省经信委意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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