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18〕1647号
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轻量化高分子材料创新中心、省机器人创新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扶持政策,加快我市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程,现就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7号,附件3)。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第一批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创新中心已完成组建、挂牌,并向所在区工信、财政部门报送建设方案(含绩效目标等);
(三)未获过此专项资金扶持。
三、扶持方式
支持创新中心研发设备及软件的购置,每个创新中心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封面(附件1)
2.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含绩效目标等);
3.创新中心已完成组建、挂牌的佐证材料;
4.创新中心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创新中心购置研发设备及软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6.承诺函(附件2);
以上材料需一式2份,pdf电子版1份。
五、申报程序
请创新中心将申请材料经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工信委(工业发展处),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我委以往发布的创新中心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封面
2.承诺函
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7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9日
(联系人:何丽梅,电话:83123948,电子邮箱:helm@gz.gov.cn)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