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19年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深入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天字〔2017〕7号)、《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天财规〔2017〕2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天河区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及类别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发改规〔2017〕1号)(附件1),主要包括类别如下:

(一)第五条第(二)款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支持;

(二)第六条第(一)款文创园区认定支持、第(三)款文创园区提升支持;

(三)第八条内容原创支持;

(四)第十条文创交流活动支持;

(五)第十一条资金配套支持。

政策其余条款所涉及的申报时间和程序、支持条件和标准等参照相关办法及操作指引执行。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19年4月4日——6月5日

三、支持对象

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广州市天河区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园区。

四、限制情形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二)支持对象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产业资金不再支持。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平台注册。请登陆“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进行注册登记。

(二)线上程序初审。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选择所报“可申报项目”和“申报”,线上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表单”两栏,完成后分别点击“提交受理”,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工作邮箱:1744243239@qq.com,由受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

(三)纸质材料递交。网上程序性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通知申报单位的联系人。申报单位须按照已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根据申报指南(附件3)相应编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所有纸质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写明“与原件相符”,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最后将纸质材料送至受理部门,完成申报。

六、政策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发展科,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小姐、苏先生,38622547、38622710。

特此通知。

本文链接:http://gzhea.org.cn/Article/20190417/6328.html 点击复制链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