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和2016年汽车产业发展奖励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区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穗开组通〔2016〕32号)(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才奖励政策”)《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开管办[2016]58号)(以下简称“汽车产业政策”),现开展2016年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和2016年汽车产业发展奖励相关奖补条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高级管理人才奖励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

     (资料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08室)

    (二)材料提交要求

    企业递交的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版材料只需递交一份,电子可编辑版一份)。

    (三)申报受理对象

    在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办理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本区上报统计数据,且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注册成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2016年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受理申报需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或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备注:如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下申报该奖励须同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2015年营业收入数据的审计报告;若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具有2015年的营业收入数据,只需提供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即可。

    3、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表格“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时间为2016年12月(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4、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表格“财务状况”,时间为2016年12月(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2016年汽车产业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申报条款

    1、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提高产能

    2、鼓励汽车制造业购买新生产设备

    3、鼓励发展汽车研发

    4、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

    5、鼓励汽车制造业提高产值

    (二)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

    (三)申请方式

    登陆 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条款的事项端口,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受理对象

    在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黄埔区范围内办理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上报统计数据,且从事整车或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研发、生产及加工的汽车制造业企业。

    已获得2016年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政策对应相关条款奖励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得重复申报2016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应相关条款的奖励。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穗开组通〔2016〕32号)

      附件2: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开管办[2016]58号)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曹扬敏、范浩然,联系电话:82111084、821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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