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穗经贸函〔2014〕650号
各区经贸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4〕9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时间紧迫,项目验收工作委托各区经贸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参照《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2〕519号)共同完成。
二、广州开发区、南沙、增城三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限报项目数量2个,其他区限报项目数量1个。
三、请各区经贸部门、财政局于7月8日前将联合上报文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经贸委(技术进步处)。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