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办函〔2015〕8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5〕160号)和我委《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要求,2015年我省继续开展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要求
(一)试点企业部省结合一次申报,申报条件同国家(见附件1)。通过专家评审,遴选100家省贯标试点企业,从中择优推荐一批企业申报国家贯标试点。
(二)鼓励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我省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已获国家或省首批贯标试点企业不再参与推荐。
二、服务机构推荐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具有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
(三)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由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广州、深圳不少于15家,其余珠三角地市(含顺德)不少于8家,粤东西北地市不少于5家;服务机构不超过2家(珠三角地区可适度增加)。省各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服务机构不超过1家。申报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已获国家或省首批试点企业不再参与推荐。
(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重点企业、咨询服务机构申报,优先从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中遴选推荐,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和申请材料(见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推荐表
3.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4.2015年广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申请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联系人:高亚华,电话:020-83134276、020-83134279,电子邮箱:gdxxhtj@163.com,
邮编:51003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