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5〕123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阳光政务平台网上注册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网上申请材料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我市申报程序和工作时间安排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对企业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受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并汇总、集中报送。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申报。
6月29日前,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注册登记及提交网上申请材料。
7月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至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纸质材料集中报送。
6月30日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企业网上材料初审和推荐。
7月7日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汇总统一报送到市高新技术企业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东路240号101房,联系人:张军伟、杨富强,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 地址:gzhtea@188.com)。
注:受理窗口不接受企业的直接申报。
三、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相关申请。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阳光政务平台用户注册操作指引.doc
2.网上申请材料填报注意事项.doc
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2日
(联系人:韩艳红,联系方式:83124132)